政府应注重药学学科科研成果转化的建议

江苏省药理学会 江振洲教授

江苏省药理学科应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力度。药理学科科研成果不仅局限于论文和专利的发表,更多的应适应临床需求,为医药开发企业提供早期的新药开发资源,或发展人才高地的优势,解决药品研发中的技术瓶颈,加强产学研联合,协同创新,激励企业更多的建立校企联合实验室,使得合作有稳定可靠的平台,推进实质性的科研合作。

一、目前药理学学科科研成果转化的主要问题

有以下几点:

高校院所作为科技成果供端的主体,着力于自身学科事业的发展,相应的,工作重心以论文发表及技术创新为主,科研成果转化意识和使命感欠缺。

药理学学科专业人才资源大量流入专业性服务机构,人才培养的市场导向性较差。

高校院所与企业信息流动、资源汇集、分工协作的产学研联合匮乏,缺少有效的成果转化鼓励政策及管理制度。

针对以上现存问题:

首先,应提高高校院部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意识和使命感,进一步强调高校院所与企业科技成果的供需关系,建立鼓励机制,促进专业人才市场化发展;其次,应重点解决科技成果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形成开放式创新模式,政府部门还可以通过汇聚数据建立成果转化动态的长效跟踪机制;最后,应建立高校院所与企业成果转化的桥梁,努力形成科技服务市场,建立科技服务机构保障科技成果所有者和需求者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得到专业、有效、可靠的帮助。

2016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为药理学科科研成果转化办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方案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期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要指标。方案围绕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构建支撑服务体系、完善创新要素配置等方面,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做出了部署。方案推出后,科技成果转化有了量化指标,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更具可行性,为科技驱动经济发展做了政策上的指引。

综上,建议政府部门应通过项目资助、人才交流等方式,推动药理学科科研成果转化。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引导省内优秀实验室与企业的实质性合作,促进产学交流,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