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药理学会第三届会员会费交纳的通知

江苏省药理学

苏药理(2012)第10号

  关于江苏省药理学会第三届会员会费交纳的通知

根据省科协及江苏省药理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2012年7月开始交纳第三届会员会费,时间从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为期4年,个人会员每人4年为100元,团体会员4年为3200元。

 

江苏省药理学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