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是防控人类疫情的主要途径

目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蔓延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究表明认为可能因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的乱捕滥食有关。最近也证实了目前新型冠状病毒与云南的一种蝙蝠冠状病毒全基因组序列相似性达到96%,穿山甲有可能是潜在的中间宿主,发现穿山甲分解的毒株与感染人毒株的序列相似度高达99%。说明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与野生动物有关或者来源于野生动物。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1989年3月1日颁布,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又一次进行修正,但是由于出售和购买野生动物的处罚力度不够完善和强硬,以致一些不法分子无视野生动物保护法,造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19-nCoV”。

我国古代伟大的医学家、药物学家,李时珍曾参考历代有关医药及其学术书籍八百余种,结合自身经验和调查研究,历时二十七年编成《本草纲目》一书,是我国古代药物学的总结性巨著,在国内外均有很高的评价,已有几种文字的译本或节译本。李时珍系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人,汉族,生于明武宗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卒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593年)。早在400多百年前李时珍详细记载于《本草纲目》之中,告诫吃野生动物肉类容易染上疾病。

下面是《本草纲目》关于野生动物的导致疾病的种类是:

鸟类:“诸鸟有毒”,“凡鸟自死目不闭,自死足不伸,白鸟玄首,玄鸟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异形异色,皆不可食,食之杀人”;

孔雀,“肉性味咸、凉,有小毒,人食其肉者,食后服药必无效”;

乌鸦,“肉涩臭不可食,食其肉及卵,令人昏忘”;啄木鸟,“因食百虫,肉有毒,不可食”;

水禽类

鸿鹅,“肉性味咸,平,有小毒,食之腹胀腹泻”;

鸳鸯,“肉性味咸,平,有小毒,食后头痛、头晕,可成为终身疾病”;

凫(俗称野鸭),“性味甘、凉,身体虚弱者不宜食;

鹜(野鸭的一种),“肉性味甘,有小毒,尤以黑鹜肉毒重,滑中、发冷痢、脚气,不可食”;

虫类:蜗牛,“性味咸、寒,有小毒,肉不可食,食之卷缩抽筋”;

山蛤蟆,“性味辛、寒,有毒,食之自然生火,出现狂热”;

蚯蚓,“性味咸、寒,有小毒,食之发热起风疹”;

天螺,“性味咸、寒,有毒,不可食”;

兽类

豪猪(山猪),“肉性味甘,大寒,有毒不可食,否则伤头伤身”;

野马,“肉性味辛、苦、冷,有毒,煮食难消,多食生疮患痢”;

豺,“肉性味酸、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

助鼠(黄鼠狼),“肉性味甘、臭、温,有小毒,心、肝有臭味”;

熊,“肉性味甘、平,虽无毒,但有痛疾者不可食”;

水獭,“肉性味甘、寒,虽无毒,但食之引起血热,消男子阳气”;

鳞虫类

鳞鲤(穿山甲),“性味咸、寒,有毒,其肉甘、涩,味酸,食后慢性腹泻,继而惊风狂热”;

石龙子(猪婆蛇),“性味咸、寒,有小毒,食之可出现腹痛腹泻”;

蚺蛇(又名南蛇、埋头蛇)、白花蛇(又名薪蛇)、乌蛇(又名乌梢蛇、黑花蛇)、金蛇(又名银蛇、锡蛇)、蝮蛇(又名反鼻蛇)、天蛇(又名四足蛇)等均为有毒蛇,“蛇胆性味甘、微寒,有毒;

蛇肉味性甘、涩,有毒;蛇头毒人至死,不宜鲜品煮食,药用也要经过去毒”;能鳖(又名三足鳖),“肉性味大寒,有毒,食之杀”。

现在认为在新发现的人类传染性疾病中,有 75% 来源于动物,而蝙蝠被认为是最重要的“病毒库”。 因为蝙蝠是唯一一种能够飞行的哺乳动物。如果蝙蝠是新型冠状病毒自然宿主的结论成立,蝙蝠冠状病毒与人类新型冠状病毒的差异意味着,还存在一个或多个中间宿主。中间宿主可以说是病毒从自然宿主传播到人类过程中的“二传手”,穿山甲是否为其中之一? 是否还有其它的?有待研究。

虽然病毒传播路径还未彻底明晰,但现有证据显示导致新冠肺炎疫情的病毒很可能来自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可能携带大量病毒。以蝙蝠为例,它是百余种病毒的自然宿主,可能携带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狂犬病毒、亨德拉病毒、尼帕病毒等可能感染人类的病毒。由于蝙蝠具有特殊免疫系统,它虽携带病毒,本身却极少发病。研究结果提示我们,要避免病毒从野生动物传播给人,就应该尊重自然,保护野生生物栖息地,不要非法捕捉和买卖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