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宁召开

2017年4月18日上午在中国药科大学120会议室召开了江苏省药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由理事长王广基院士主持。本次会议讨论10个议题,其中包括1.通过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建议名单 2.通过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建议名单 3.通过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建议名单 4.通过章程修改说明 5.通过江苏省药理学会章程 6.通过江苏省药理学会2012-2016总结 7.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8.通过2012-2017.3学会财务报告9.通过工作委员会下属5个中心主任提名 10.省届江苏药理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提名.image002

会议一致通过:

1.根据江苏省科协换届要求,学会换届小组讨论认为学会理事建议名单应由单位推荐和学会遴选的原则,建议增加各专委会秘书长为理事,增加省内企业理事2名,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组成由单位推荐的76名理事和学会遴选的8名理事组成.

2. 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建议名单按照全省各单位一名常务理事,其中应有一定比例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组成,并通过建议名单40名。

3. 通过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建议名单,并根据第三届理事会第十次理事会议通过的名单,增加学会青年人才加入理事会,其中有中国药科大学郝海平、东南大学姚红红、南京军区总医院周国华、南京医科大学季勇共14名组成。

4. 通过章程修改说明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管理的意见》以及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章程范本》《中国药理学会章程》等一系列最新规范要求,修改后的新章程为八章,五十八条,与社会团体章程范本一致。并在第三届理事会第九次理事会议通过。

5. 通过江苏省药理学会2012-2016总结,总结了学会在全体理事和全省药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5年来在围绕服务药理学科技工作者方面,在推动我省药理学科技事业发展方面、在推进承接转移职能工作方面、在提高学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在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对学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思路、目标任务、主要举措提出了要求。

6. 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了学会自2015年成立监事会至2016年的工作。

7. 通过2012年-2017年3月学会财务报告,目前正在审计中,(2014年至2016年学会参加省科学协会审计并通过审计,由于目前因换届,需要2012年至2017年3月的审计报告。)

8.由于原药物毒理专委会主任委员张陆勇因工作调动,不在担任药物毒理专委会主任委员,通过征求考虑学会工作的需求,药物毒理专委会主任委员由杨勇担任,青年工作委员主任委员由郝海平担任。

9.通过工作委员会下属5个中心主任的提名,青年工作委员下属的人才中心主任由刘晗青担任,双创中心主任由邱又斌担任,学术工作委员会下属的海外科技交流中心主任由洪担任,组织工作委员会下属的产学研合作中心主任由朱萱萱担任,科普工作委员会下属的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由孙云担任。

10.通过江苏省药理学会省届江苏药理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提名由学会常务理事组成,评奖过程中有常务理事参与的项目,为了避嫌将不作为评审专家。

   以上讨论结果将在学会网站、微信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至4月25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回复学会秘书处。image003

 

 

江苏省药理学会秘书处

201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