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省药理学会青年药理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江苏省药理学

苏药理(2011)第04号

 关于成立江苏省药理学会青年药理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省科协的有关规定精神及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理事长办公会议商议决定,

学会工作的需要,2012年将进行理事的换届选举。经请贵单位推荐理事候选人。(名额见附表)

理事候选人的条件:候选人必须是2011年12月31日前注册缴纳会费的药理学会正式会员,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热心于学会工作的药理工作者。

新一届理事将在2012年4月召开的江苏省药理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上正式产生,请务必于3月15日前将贵单位的理事候选人上报我学会,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江苏省中医院药理室,江苏省药理学会秘书处收,邮编:210009,或传真至:025-86555797。并附候选人的电子简历发至zhuxuanxuan@sina.com。

联系电话:13951996960, 025-86555797。

 

江苏省药理学会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