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理学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学会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由秘书处负责会议管理,所有学会会议要在理事长或秘书长批准后,监事会和秘书处登记备案。

2.会务工作主要由秘书处承办;其他专委会主办或召集的会议,秘书处应予协助。

3.除其他专委会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学会主办的会议资料由秘书处整理存档。

三、会议分类

1.学会每年的全体理事会议

主持与记录:由秘书长安排理事记录,由理事长主持会议

召开时间:每年1-2次。特殊原因需要召开的由秘书处提前通知。

参加人员:学会全体理事,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的,应提前向秘书处请假。

会议内容:该学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等。

2.学会学术制度

召开时间:每年1次,

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秘书处提前通知。

参加人员:学会会员

会议内容:

药理学科的研究进展和研究成果

3.专委会学术会议制度

召开时间:每年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专委会主任委员安排。

参加人员:各专委会研究领域人员

会议内容:各专委会研究领域进展和研究成果

四、会议的准备:

1、学会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秘书处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秘书处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用品;

3、特别重大会议,应由秘书处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主要参会者);

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会议场所布置;

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会议签到;

会后事项安排。

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五、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2.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3、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情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

本制度经江苏省药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九次全体理事会议讨论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