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理学会财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学会收支行为,加强学会财务管理,增强会员对学会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会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学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江苏省药理学会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学会工作廉洁的自觉性,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会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会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会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会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承接政府职能保障缴费情况;

6、其他涉及会员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会员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等学会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会员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会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学会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会员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会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本办法由第三届第九次理事大会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