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经省委常委会同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定于2020年10月底在南京召开。现就做好大会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

严格按照《江苏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和有关选举工作规定,各设区市科协根据《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和《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产生办法》(见附件3)选举产生代表;各省级学会按照学会学术部的具体要求进行。

江苏省科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委为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各渠道分配名额含九届常委。

二、委员候选人推选

委员候选人从代表中推选。各设区市科协根据《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和《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见附件4)推选委员候选人;各省级学会按照学会学术部的具体要求进行。

推选委员候选人前,各设区市科协须与省科协组织人事部沟通协调;各省级学会须与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沟通协调。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渠道于2020年9月28日前分别报送以下材料,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1. 选举代表和推选委员候选人的书面工作报告(产生办法、程序及存在的问题等);

2.《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5)和《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6,委员候选人同时填写代表登记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建议电子照片彩打);

3.《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见附件7);

  1. 《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见附件8);
  2. 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本次会议实行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签到和会场准入,请提供代表和委员候选人近期免冠(可佩戴眼镜)的电子证件照,要求白底,JPG格式,图片大小60-200KB,分辨率640×480像素以上,请各渠道汇总后统一报送。

(二)有关表格可从江苏公众科技网“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jskx.org.cn/),不得随意改变格式。

(三)省科协指定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和省学会服务中心接收材料。

  1. 各设区市科协的材料报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
  2.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的材料报省学会服务中心。
  3. 材料既可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因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报送渠道承担。
  4. 联系方式:

(1)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 人:顾弘彦

联系电话:(025)86670830,13605164157

电子邮件:908762538@qq.com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512室

邮    编:210017

(2)省学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唐釜金

联系电话:(025)83530026,13382004416

电子邮件:jsxh@vip.163.com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407室

邮    编:210017

(3)第十次代表大会组织工作组(对接设区市科协)

联 系 人:鲍张智、岳庆桂

联系电话:(025)86638384

(4)第十次代表大会组织工作组(对接省级学会)

联系电话:(025)83619209

联 系 人:冯异香、宋  佳

 

附件:

  1. 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 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产生办法
  4. 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
  5. 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6. 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7. 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8. 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

 

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 代表数 其中(分别不超过以下人数) 其中(分别不低于以下人数)
市本级 县(市、区)科协 56岁以上 市级学会 高校科研院所 县级学会 企业 “四长”代表 乡镇街道等其他基层科协组织 女性 45岁以下
省级学会 300 90 36 58 94
设区市科协 380 13 102 107 48 14 14 90 32 32 68 140
其中 南京市 48 1 12 14 6 2 2 10 4 5 9 16
无锡市 31 1 7 9 4 1 1 7 3 3 6 11
徐州市 33 1 12 9 4 1 1 8 3 2 6 12
常州市 27 1 7 8 4 1 1 6 2 2 5 10
苏州市 37 1 10 11 5 1 1 9 3 3 8 13
南通市 33 1 7 9 5 1 1 8 3 3 6 12
连云港 23 1 6 6 3 1 1 6 2 2 4 9
淮安市 25 1 7 7 3 1 1 6 2 2 4 10
盐城市 31 1 9 9 4 1 1 7 3 3 5 11
扬州市 25 1 6 7 3 1 1 6 2 2 4 10
镇江市 25 1 8 7 3 1 1 6 2 2 4 10
泰州市 23 1 6 6 3 1 1 6 2 2 4 9
宿迁市 19 1 5 5 1 1 1 5 1 1 3 7
省科协等 10
机    动 10
合    计 700 197 126 126 234
特邀代表 50

注:1.各设区市参加会议代表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优秀科技工作者;

2.注重推选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人物;

3.以上两类人员,请在上报的《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备注栏”中标注。

附件2

 

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委员候选人数 其中(分别不超过以下人数) 其中(分别不低于以下人数)
市本级 县(市、区)科协 56岁

以上

市级学会、高校科研院所及乡镇街道等其他基层科协组织 企业 女性 45岁

以下

省级学会 120 48 10 14 40
设区市科协 60 13 13 19 19 15 11 28
其中 南京市 6 1 1 2 2 2 1 3
无锡市 5 1 1 2 2 1 1 2
徐州市 5 1 1 2 2 1 1 2
常州市 5 1 1 2 2 1 1 2
苏州市 6 1 1 2 2 2 1 3
南通市 5 1 1 2 2 1 1 2
连云港 4 1 1 1 1 1 1 2
淮安市 4 1 1 1 1 1 1 2
盐城市 4 1 1 1 1 1 1 2
扬州市 4 1 1 1 1 1 1 2
镇江市 4 1 1 1 1 1 1 2
泰州市 4 1 1 1 1 1 0 2
宿迁市 4 1 1 1 1 1 0 2
省科协等 10
机    动 15
合    计 205 67 25 25 68

 

 

附件3

 

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50名,其中正式代表700名,特邀代表50名。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省科协所属团体的会员状况、各设区市科技人员数量和科协各级组织的设置、活动开展情况、适当兼顾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等科协基层组织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代表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学风和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在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繁荣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热心科协和学会工作。

江苏省科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委为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

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和高校科协)代表为300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42.9%;各市科协代表为380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54.3%,省科协机关、省直有关单位代表及机动名额20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2.8%。

五、代表构成要求

扩大科协代表大会代表中一线人员的广泛性,来自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村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比例确保在 70%以上;56岁以上(1965年1月1日前出生)的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45 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三分之一,应有一定数量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同时注重吸收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人物,企业中科技工作者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比例分别不低于代表总数的18%,减少领导干部所占比例。

六、代表产生办法

  1. 省级学会的代表,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代表所在团体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
  2. 各设区市科协的代表,由各设区市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先行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并与有关方面协商提出推荐人选,通过设区市科协委员会或常委会选举产生。
  3. 其他方面的代表,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民主协商产生。

七、特邀代表

特邀代表主要是指关心、支持科学技术工作的专家、企业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特邀代表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单位民主协商,从不再提名的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及相关部门、单位人员中产生。

附件4

 

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名额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

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为205名。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委员候选人除具备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省内外科技界、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声望,具有社会责任和公益精神,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三、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构成

省级学会分配委员候选人120名左右,约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60%。其分配原则为:根据各学会会员数量、学科发展趋势、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在省内外的影响进行分配。

各设区市科协分配委员候选人60名左右,约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30%。其分配原则为:根据各设区市科技人员的分布情况、科协所属团体的组织现状、市、县(市、区)科协的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等因素进行分配,一般为4-6名委员候选人。

省科协机关、省直有关单位委员候选人及机动名额共25名左右,约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10%。

在年龄结构方面,56岁以上(196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不超过委员候选人总数的40%;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争取达到委员候选人总数的33%,应有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成为委员。来自基层一线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比例确保在 75%以上。妇女委员候选人和企业中的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分别不低于委员候选人总数的12%。离退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提名。

四、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

委员候选人从代表中产生。

省级学会的委员候选人由所在团体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民主推荐产生;

各设区市科协的委员候选人应由所在设区市科协委员会或常委会民主推荐产生;

其他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民主协商推选产生。

所有委员候选人人选,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后报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组织工作组。

附件5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党派
专业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号必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科协、学会及职务
其他兼任职务
学习工作简历
主要成绩
选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6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党派
专业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号必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科协、学会及职务
其他兼任职务
学习工作简历
主要成绩
工作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组织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7

 

江苏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籍贯 党派 技术职称 所在团体及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附件8

 

江苏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籍贯 党派 技术职称 所在团体及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江苏省科协办公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