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设区市科协,有关省
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及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江苏省科协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省科协“十一大”)拟于2026 年 1 月召开。现就省科协“十一大”代表选举和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省科协“十一大”代表和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群众基础和公众形象。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传播和推广普及、服务经
济社会发展或科技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作风学风,恪守科学道德和科研伦理规范。
3.有一定的协商议事能力,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履行代表职责,如实反映选举单位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4.委员候选人从代表中产生,除具备代表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科技界、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声望,具有社会责任和公益精神,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选举单位
省科协“十一大”代表选举和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以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各设区市科协,有关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和省科协等单位作为选举单位。具有多重身份的人选,按其工作职务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身份,经相关选举单位共同协商研究后明确唯一产生渠道。
三、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名额构成
(一)名额分配原则
省级学会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主要以理、工、农、医、交叉学科的发展状况和会员规模为基础,统筹兼顾各领域中科技人员、学科带头人和知名科学家的数量,统筹考虑近年来学科发展趋势、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设区市科协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主要依据地区科技工作者数量,统筹兼顾地区各级科协组织的设置情况与活跃程度,以及近年来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成效,统筹考虑科技组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为民服务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和省科协等单位的名额,根据相应群体的代表性分配。
(二)人选构成
代表来自基层一线比例不低于 70%,45 周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比例不低于 1/3,积极提高企业科技工作者代表、女性科技工作者代表比例,统筹兼顾专业、职业、党派及相关领域代表的合理结构。委员候选人来自基层一线比例不低于 75%,积极提高 45 周岁以下委员候选人、女性委员候选人比例,统筹兼顾专业、职业、党派及相关领域委员候选人的合理结构。45 周岁以下,指 198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四、工作程序
选举单位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同时部署、同步进行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主要工作程序为:
(一)酝酿提名
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条件、结构和比例要求等,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过民主协商和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拟推荐人选名单。
(二)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选举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选举单位可直接开展考察,或委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考察工作要对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选的条件以及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务必做到实事求是。要严把政治关,突出考察对象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情况;要严把业绩关,重点了解在本职岗位履职尽责、创新争先、能力业绩、成果贡献和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等方面情况,还应特别关注参与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要严把学风关,重点了解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情况;要严把道德关,重点了解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遵纪守法情况;要严把廉洁关,对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三)确定人选
选举单位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名额、条件和结构要求等选举和推荐人选。省级学会的代表,需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代表所在团体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各设区市科协的代表,由各设区市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通过设区市科协全委会或常委会选举产生。有关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的代表,需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本单位科协的全委会或常委会选举产生。省科协等单位的代表,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推荐产生。代表人选名单要以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省级学会的委员候选人,由所在团体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荐产生。各设区市科协的委员候选人,由所在设区市科协全委会或常委会推荐产生。有关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的委员候选人,由本单位科协的全委会或常委会推荐产生。省科协等单位的委员候选人,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推荐产生。所有委员候选人人选,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同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四)资格审查
省科协负责对选举工作程序和人选资格等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选举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严格按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条件,切实履行民主程序,按要求开展考察,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选举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广泛组织引导广大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注重宣传基层和一线科技工作者先进模范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选举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省科协“十一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产生过程成为提升基层组织力、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生动实践。
六、材料报送
(一)请各选举单位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分别报送以下材料,一式 3 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1.选举代表和推选委员候选人的书面工作情况报告、考察工作报告及个人考察材料等。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选举过程、推选程序、选举及推选结果、人员名单、公示情况等。考察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考察方法、考察重点、听取意见范围、有关部门意见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等。个人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与作风学风、工作情况与创新业绩、个人品德与廉洁情况等,可不再赘述考察对象本人的自然情况和简历,字数一般在 800–1500 字。
2.《江苏省科协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 4)和《江苏省科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 5,委员候选人同时填写代表登记表),请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建议电子照片彩打)。
3.《江苏省科协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见附件 6)。
4.《江苏省科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见附件7
(二)有关表格可从江苏公众科技网“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jskx.org.cn/),不得随意改变格式。
(三)电子材料发相关邮箱,纸质材料既可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除上述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因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选举单位承担。
(四)联系方式
1.省级学会
(1)工作咨询
联系人:宋佳
电 话:(025)83625053
(2)材料接收
联 系 人:申姣
联系电话:(025)86670837,18512502160
电子邮件:jskx@vip.163.com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50 号东楼 415 室
邮 编:210017
2.设区市科协,有关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及
相关单位
(1)工作咨询
联系人:鲍张智(有关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
及
相关单位)
联系电话:(025)83625022
岳庆桂(设区市科协)
联系电话:(025)83625026
(2)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夏晓冬
联系电话:(025)86670806,18115624035
电子邮件:229897616@qq.com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50 号东楼 512 室
邮 编:210017
附件: 1.省级学会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设区市科协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和省科协等
单位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4.江苏省科协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江苏省科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10 —
6.江苏省科协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7.江苏省科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
8.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模板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
